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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复兴 人人有责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黑龙江大学教授 张锡勤    发布时间:2015-05-11    点击:[179]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我国是一句家喻户晓的名言,它言简意赅地道出了每个人对国家、民族的义务和责任,对激发人们的爱国主义情怀、唤起人们的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产生了巨大影响。

  和100多年前相比,我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巨变,真的是“换了人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不断提高。今天,我们肩负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任务。面对这一伟大历史任务,同样也是“匹夫有责”。如果说“天下”“匹夫”都是古代的文字表述,那么,今天我们可以把这句名言表述为“民族复兴,人人有责”。

  民族复兴,人人有责,这是非常朴素而简单的道理。从根本上说,每个中国人的个人利益同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是一致的。“中国梦是国家的、民族的,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只有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才能幸福安宁;同理,只有人民同心同德、凝心聚力、奋发进取,国家才能富强、民族才能振兴。我们取得民族独立的历史性胜利,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长期浴血奋战的结果。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也是全体中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辛勤劳动、各尽所能、奋力拼搏的结果。今天的辉煌是中国人民共同创造的,今后更大的辉煌同样要靠全体中国人民去创造。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有责主要表现为人人尽责。人生活于社会,总是有责任的。梁启超说得好,“人生于天地之间,各有责任。知责任者,大丈夫之始也;行责任者,大丈夫之终也;自放弃其责任,则是自放弃其所以为人之具也。”固然,由于社会角色、职业分工、所在岗位不同,每个人责任的性质、大小、轻重是有区别的。但是,不论所居何职、所事何业,都有其责任,这是共同的。如果人人都尽到自己的责任,为社会、他人提供合格的、优质的服务或产品,社会就会变得更加美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爱国与敬业紧紧相连,这是十分深刻的。因为爱国作为国民的基本道德,必然要求国民人人敬业,做好本职工作,尽到自己的责任。离开敬业,爱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民族复兴,人人有责,虽是十分朴素的道理,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未必人人都能身体力行。对从政者而言,与之相悖的表现是怠政和避责。一些官员的不作为便是典型的怠政。这种行为古人称为“尸位素餐”,历来受到人们的谴责,早在先秦即有“仕而废其事,罪也”之说。为官从政者应谨记这句古训。上下左右互相推诿则是避责。这种使亟待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的行为,同样属于“仕而废其事”。对于普通群众而言,责任感的缺失则表现为置身于局外,使自己成为旁观者。这种消极的“看客”心态,无疑会妨碍正能量最大程度的发挥,也是不可取的。

  强化全民的社会责任意识,使人们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是一项值得重视的工作。应让人们自觉认识到,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要靠人人去营造,不良的社会风气要靠人人去抵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人人都应是参与者,人人肩上都须担负责任。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一种与国家、民族休戚与共的家国情怀,优秀士人则有一种先忧后乐、以天下为己任的使命感、责任感。这是中华民族历经内忧外患而百折不挠、巍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强大精神支柱。这一优秀传统永远值得我们珍视、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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