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党委各部门: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教党〔2007〕11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新形势下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了深入阐述,进一步明确了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原则和目标任务,对高校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如何发挥高校基层党组织作用作了具体的规定,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目前,学校迎接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进入了冲刺阶段,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确保学校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取得优良成绩的重要组织保证。为进一步落实《意见》精神,加强我校的党组织建设,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意见》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担负着党在高校直接联系群众、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职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保证党对高等教育坚强领导的重要举措;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学校稳定、构建和谐校园的根本保障;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现实需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发展,组织生活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们对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任务的艰巨性和紧迫性要有充分认识,并切实承担起这一重要的职责。要进一步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理念,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和措施。
各党总支要组织总支委员、支部书记以及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并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要把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纳入总支工作计划,明确思路,突出重点,抓出实效。学校正面对发展的关健时期、关健阶段,在改革、发展及和谐校园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党员的模范带
头作用,把全校教职工的思想和干劲统一到学校目前面临的中心任务上来,统一到学校的发展建设上来。
二、按照《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主要原则和目标任务,结合学校改革发展的实际,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针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意见》提出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为目标,以改革和完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增强工作实效为抓手,着眼于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根本问题,着眼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通过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切实把学校的中心任务落实到基层各项工作中,为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主要原则是:(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始终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整合力量,切实加强领导。(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放到推进高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放到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大局,放到促进教育教学、加强科学研究、推进社会服务的大局中去谋划,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用中心工作的成效衡量和检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效果。(3)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提高党建工作水平。(4)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目标任务是:(1)组织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健全,设置合理,各项制度配套落实,政治核心地位进一步增强,监督保证作用更加突出,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2)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工作得到促进。党的教育方针在基层进一步得到落实,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学校各项事业取得新的进展。(4)师生员工满意。基层党组织建设体现师生意愿,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得到师生认可,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党群干群关系和谐,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目标要求得到落实。
我们贯彻《意见》精神,要针对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的工作实际,狠抓落实。特别要在建立健全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相关制度。
1、不断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院(系)党组织自身建设。各院(系)党组织是学校党委工作的基础,加强院(系)党组织自身建设十分重要。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院(系)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适应管理重心下移的需要,适时在条件具备(党员总数超过100名且其中教职工党员超过50名)的学院设立分党委。学院党组织实行分党委、党总支并行的运行模式。
2、建立健全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意见》的要求,院(系)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支持行政负责人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院(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经过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会前要充分沟通酝酿,交换意见,根据议题内容分别主持会议。党政之间既要明确职责,又要协同合作;既要合理分工,又要形成合力;有效形成院(系)党政相互配合、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各院(系)党组织要经常召开民主生活会,多交流思想;班子成员及党政领导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加强沟通,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完善各种制度和机制,创造一种和谐的工作环境。
3、继续完善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有关制度。党支部在院(系)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要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有利于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原则,主动适应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组织结构和党员队伍构成的新变化,进一步改进和调整党支部的设置形式,尽可能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组织相对应。坚持把本科生“支部建在班上”,努力实现“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工作格局。积极探索与专业方向、学科团队等相对应建立研究生党支部的新方式,实现党建工作与研究生学习、科研工作的有机结合。凡是具备建立党支部条件的行政、教学、科研单位,都要单独设置党支部,尽量减少跨单位、跨部门设置党支部。加大发展优秀人才入党的工作力度,积极吸收符合党员条件的大学生和青年教师特别是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入党,改善和优化党员队伍的结构,把各类优秀人才凝聚到党和国家的事业中来。
4、改进和创新党支部的工作和活动方式。要针对高校党员知识分子密集、独立思考意识和学习能力比较强、获取信息的渠道比较广泛、思想比较活跃等特点,创新活动方式,增强活动效果,使党组织的活动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贴近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教师党支部要紧紧围绕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业务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在教书育人和各项业务工作中做出成就;管理和后勤服务部门党支部要引导干部职工切实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要通过组织适合年龄特点的各种活动,引导离退休教职工关心和支持学校改革发展稳定,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学生党支部要围绕促进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引导广大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努力成为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品德高尚、意志顽强、视野开阔、知识丰富、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新一代。
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功能,促进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参与决策、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保证监督等工作环节,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规范办学行为、保持学校稳定、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上下功夫,把党组织的作用贯穿于教学、科研、管理和人才培养活动的全过程,有机渗透和融合到各项工作中。
党员经常性教育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建立党员日常学习教育培训制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党员教育的全过程,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和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谈心制度和党员思想汇报制度,把经常性的党内生活作为教育党员的主要手段。加强对外出、学习进修和因各种原因而未及时接转党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管理。按照“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中党员的管理,做到党员管理的全覆盖。要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发党员在本职岗位多做贡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学校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
要建立健全学校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格局。学校党委书记是抓学校党组织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继续坚持把学校党委班子联系基层、深入基层、帮助基层解决问题作为改进和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落实校常委会成员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联系点。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学校党委每两年进行一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
完善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保障机制,要从经费投入上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党员缴纳的党费,除按规定上缴上级党组织之外,学校党委组织部每年按适当比例返还给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学校和院(系)要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与设备。
在强化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功能,促进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形成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学校党委将对各党总支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为各二级单位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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